- 收案對象:
- 凡因中風、植物人、失智、洗腎、癌症、行動不便……等,導致生活無法自理需人照顧者。
- 未患法定傳染病、精神疾病、傳染性皮膚病者。
- 收費標準:
- 基本照護費:
項目 |
細目 |
費用 |
備註 |
保證金 |
壹個月 |
入住時一次收取之保證金,退住時無息退還 |
|
養護費 |
膳食費 |
5,000元 |
膳食、居住環境整理、個人身體照顧、連繫親友、被服洗滌等日常生活事項、休閒服務或其他服務 |
照顧費 |
20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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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25,000元/月 |
|
- 特別護理費:
項目 |
細目 |
費用 |
備註 |
管路護理 |
一般管路 |
1,000元 |
鼻胃管、導尿管、人工肛門造口、胃造口、膀胱造口、洗腎……等 |
氣切管 |
2,000元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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傷口護理 |
視傷口狀況評估收費,若特殊傷口需特殊耗材,則依實際用量計價 |
其餘未說明事項(包含陪診、血糖測試、個人日用品、紙尿褲、小尿片、看護墊、要求換房、管灌商業配方、氣墊床租用、私用電話、氧氣使用、要求換房…等)依照住民入住約定金額行之。
- 臨托照顧:
費用 |
說明 |
1,200元/每日 |
免收保證金,費用於入住時繳清。 特別護理費、耗材及其他費用另計。 |
- 需用殘障輔具或符合社福補助者,請自行備妥相關證件後,機構可協助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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